中国有信用评级机构吗?
有,中国目前拥有60家获得央行授权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其中58家为商业银行总行,另外2家为证券公司。 根据2013年7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央行信贷征信系统)的接入机构和接入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接入机构的职责是“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用信息”。 因此可以说,作为金融企业,只要能够接入人行信批系统,就可以对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信用评估了;如果接入不了信披系统,那么该企业就不具备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资格。当然,在现实情形下,一些机构虽未接入信披系统,但是其信用评级业务已经开展了多年,这是源于人民银行给予了这些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监管豁免权。基于同样的原因,新成立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也能够开展评级业务。 至于您所问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对之进行了处罚,答案是肯定的。2014年12月和201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公布了五和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从事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性贷款信用评级业务的违法行为,并对上述两家机构予以罚款。
从处罚信息来看,违反规定的评级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营资质缺失;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三是业务制度不够完善;四是业务报告不规范;五是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于上述违法事项,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处四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