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依据什么分为开放?
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没有明确的额度限制,而是采取“限额申请制”,即每次发行的份额和时间由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情况决定;而封闭式基金是有确定的募集期限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不能及时完成募资,则发行失败。 由于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向投资者发售新的份额,因此它的规模可以随投资者的需求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也就是说在运作过程中,其规模是可以变动的。不过为了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各国政府都对其规模变动设置了一定的标准,超过这一标准就需要报告并给予解释说明。
一般情况下,如果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发生低于500万股(含)的净赎回,或连续30个工作日发生低于300万股(含)的净赎回购,或连续90个工作日发生低于100万股(含)的净赎回流,则视为规模低于下限要求,基金管理者应该报告并给出原因。 如果是因为市场状况良好,资金供给充裕,则通常无需特别披露,但这种情况下的低规模状态不能持续很久。
如果是因基金出现较大净值损失,或者市场出现大幅下跌,则需要对外披露,并在之后的报告中分析其原因,同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