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股份怎么算的?
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为三类:普通股、优先股、后配股(又称“差额集资认购权”)。
普通股股份
普通股股东有权通过选举董事、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股份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并依照持股数量享有分配公司利润、按设定的优先认缴额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将其持有的股份留给原公司的续存。
普通股是风险较大的股票,具有普遍性、参与性、收益性与风险性等特点。
后配股股份
后配股是股份公司因特殊需要而发行的一种股份。发行后配股的目的是给原公司增资。这种股份的认购权一般是按照公司的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的,所以叫后配股。
后配股是一种享有优先权的股份,但是其在公司的股东地位和权利义务与一般股份相同。其优先权利主要是:第一,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盈利。第二,优先公司剩余资产受偿。第三,优先权是固定的,除非公司章程或发行条款特别约定时按认购股份比例享有,否则就不能超越其优先权。
后配股并不是真正的股票,它实际上只是一种认购权利,投资者在获得公司认购权之后,须于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并缴纳股款,该认购权利即行失效。后配股的发行一般无面额,故实际上也不存在按面值认购的义务。
优先股股份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一般特征有:
优先股普通股的要求先于普通股所得的股息分配。优先股股东对公司资产拥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当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对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优先股的收益稳定,股息分派有一定保障,不会随公司盈利情况而变化,具有固定的分红和到期还本的特点。优先股一般按股票条款规定,只有股息分配请求权,而无表决权。
优先股一般不能认购新股和投票表决,不能退股,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普通的股息分派优先于债务。优先股票只是一种“特权”,优先股股东并不能“优先”承担风险,除非把优先股视为一种潜在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