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有哪些性质?
企业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成一个新的公司,称为“吸收式”并购;另一个是只有资本金的增加,而无新设公司的情形,叫做“购买式”并购。 “购买式”并购又可分为换股和现金两种形式。 在一般状态下,企业的并购多表现为“吸收式”的。所谓“吸收式”,就是具备一定条件(如设立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组织机构等)的企业,依法收回或取得其他企业(被吸并企业)的全部财产所有权或者支配权。也就是说被吸并企业消灭,其全部财产所有权或者支配权归于吸并企业享有。 在企业并购中,往往涉及到工商变更问题,比如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等需要作出修改,这时就需要进行股权变更了。而有些项目不需要作工商变更,例如非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权变更,就不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从操作角度讲,这里讲的并购主要指的是吸收式并购,即一个企业收购另外一个企业。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资产并购、负债并购、产权并购、股票并购以及混合并购等等 资产并购是指目标企业作为资产的所有者,将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出售给另一家企业的行为。它是企业并购中最普遍的形式之一。
负债并购是指目标企业作为债务的清偿人,将其所有或部分负债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的行为。它的实施不会使负债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
产权并购是指目标企业作为财产的所有者,将其全部或部分产权出让给另一家企业所发生的产权转移行为。它包括土地产权、房产产权、知识产权等多种产权项目的交易。产权交易不仅要明确交易金额,而且要明确由谁支付,采用什么方式支付。
股票并购是指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并购,即目标公司发行新股,买入方认购这些新股,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这种并购方式下,交易的标的不是企业资产而是股票,所以是一种典型的股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