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唐有哪些书法家?
魏晋时期的书法大家,主要有“书圣”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中仙”钟繇;“草圣”张芝以及索靖等人。这些大家的字都被称为“法帖”或“书名”。如《伯远》、《二谢》、《乐毅》、《黄庭经》、《急就章》等等都是王羲之的“书名”;《宣和书谱》载有钟繇十五种“书迹”,其中七种是墨迹本,八种是石刻本。所谓“墨迹”就是指钟繇本人写的字;“石刻”就是后人把他的字刻在石头上。还有张芝的“草书九势”也是当时的“书名”。当然这些“书名”的真迹大多已经失传,我们能见到的是他们的法帖。
什么是法帖呢?简言之,就是把古人写得好的字,精选出来,拓印成帖,供学书法的人临摹学习。
我国古代的书论中经常用到“法”这个字,其实就是指“法帖”的意思。如唐宋人谈书论画,往往要提到某人的“法”如何——其实指的是某人自己写的字(包括画上题的诗),或者某人的字在某本“法帖”中有收录,表示此人此作已被选入“法帖”之中,有了“法”,即有了范本,也有了流传的可能。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字没有入选“法帖”,那就意味着此人的字是很难见到甚至是很难写的,如同今天的著作权保护一样了。所以书艺精进与否,要看你的字能不能被选入“法帖”——当然这种选择标准主要是取决于书艺的水平。
唐代有个书法家叫孙过庭,他写的字并不怎么好,但是他有一篇著名的书学论著《书谱》,阐述了书法的规律和道理,因此受到后代许多人的推崇。但是他的字,除了《书谱》外,并没有很多流传下来。宋代书法家米芾认为孙过庭的字写得不怎么样,但是“法”很好;明代书法家董其昌则说孙过庭的字写得不好,但是“法”却是可贵的。可见孙过庭之所以能流传下他的“法”还是因为他的书艺并不是顶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