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都有哪些消费金融?
今天,中国已经有4家消费金融公司进入到正式发行阶段,另有7家尚在筹备之中。这意味着,在经历过一段密集的申请和审批期后,全国范围内即将有11家消费金融公司面世。对银行业而言,这些公司尽管体量为小,但存在即有足够的影响力和必要性。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方面,这些消费金融公司依托于现有的上市银行,能够凭借现有的银行信用,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较快地登上金融市场舞台。而能够被上市银行选作消费金融试点的,大多为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美誉度的银行,这就为将来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用户基础。
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对于银行而言,是一种补充和优化。消费,一直为银行传统强势的资产业务,消费信贷曾长时间作为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然而,受制于渠道、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局限,我国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占据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例较低,而市场实际需求却很大。同时,传统消费信贷利率较高,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此时,消费金融公司应运而生了。
按照美国经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可提供年利率8%~20%的贷款,明显优于银行信用卡业务。对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不占领自己的市场,更多的是成为自己的客户。这使银行可在不降低负债率的情况下,放开手脚抓住这一消费增长点。
然而,尽管如此,消费金融公司的信用风险还是不容忽视。这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原因:
从消费信贷的对象来看,一方面,消费者缺乏足够的偿还能力。当前,大多数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已经拥有了相应的房产,并不会因为买房买车而欠债;而真正的低收入阶层却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这与美国的情况不同。在美国,汽车消费信贷主要服务于高端消费者,而贷款人更看重的是抵押品,个人信用则变得相对不重要。而我国现阶段汽车消费信贷的消费者往往没有足够的质押物,很大程度上依赖放贷人的贷款资格,信贷风险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消费者并不具有所谓的“刚性”需求。很多消费者贷款买车是纯粹为了面子,并非生活所必需,这就意味着贷款之后,如果不能产生足够的利润,消费者肯定无法持久地承担贷款债务。
从消费信贷的管理方式来看,单纯的消费信贷本身就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而零售银行恰恰对个人的信用信息了解不多。这就要求消费金融公司要有先进的信用评价系统,对贷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估,并尽可能做到贷款的标准化和规模扩张。
无论如何,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是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求的。对于消费者而言,能获得更为便利和实惠的信贷服务;而对银行业而言,则能在放开银行金融管制的条件下应对市场竞争,拓宽新的利润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