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积金怎么套现?
深圳作为全国第一个开通公积金消费贷款的城市,一直备受业内关注。 不少客户咨询,自己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剩余金额可以拿出来吗?可以的话,怎么操作呢? 答案是肯定的,借款人办理完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产抵押他项权证后,银行就会放款到借款人的账户内,这个时候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了。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1、首先,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录入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入电脑系统,办理提取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3、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除了贷款买车、装修等常见用途之外,还有几个不常用的提取原因及条件大家可以了解。
1、退休销户取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帐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公积金缴存账户。
2、出境定居销户提出现金
因出国(境)定居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其户口迁出本市(县)的,可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属实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有关手续,贷款银行按规定将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贷款帐户予以核销,将借款合同归档备案。 要注意的是,异地工作且户口已迁出的职工不能提取现金,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提取:
①同一户口下必须只有一处住房;
②购买自住房贷款还款一年以上或是公积金组合贷还款两年以上。
③在异地工作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④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⑤本人到场签字 注: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请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