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业属于国企吗?
国企一般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这些企业的性质属于全民所有制(已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即由国家完全出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国有企业。 当然,有些地方的国资委会监管一些省属企业,但这些企业是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企业财产进行管理的主体;其财产所有权属于中央或全省人民所有。
不过,在现实当中,很多所谓“地方国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它们的性质可能属于集体所有制甚至个人投资创办的公司,只不过因为它们主要承担地方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任务,或者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虑,当地政府部门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而已。
这种非国企性质的“地方国企”其实与民营企业本质上差不多,只是受到政府一定的扶持或优惠政策而已。 此外还需注意一点,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目前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虽然绝大多数国企都是国有的,但绝大多数资产却都属于市场的,即所谓的 “市场导向型”。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合法程序,任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都可以进入市场,成为私有资产。